致敬教师丨言传身教、旗帜鲜明,宣传法治正能量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中山大学”
编者按
在校园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扎根三尺讲台,教书育人、传道授业;他们坚守学术良知,著书立说、守正创新……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老师”!老师将知识传授给我们,用行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人格滋养我们的心灵。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5个教师节。为集中展示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进展成效,展现我校广大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致敬教师”系列报道,听听他们的故事。
爱岗敬业 言传身教
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专业课堂教学
聂立泽是我校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在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精心讲课。本科教学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探索改进教学方法,他总结出“联系案例”“联系法条”“联系法考”的“三联系”教学方法,充分提高学生课堂上互动式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研究生教学密切联系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及时让学生了解我国最新刑法立法变革的精神、背景及动态,通过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独立思考与发现问题、概括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他还引导学生们利用“比较法”,学习借鉴域外有关立法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既能全面了解相关问题,又为解决我国的法律实务问题提供参考。
- 聂立泽在讲座现场授课 -
在课堂上,他注重培育学生的政治修养,把思想教育寓于教学中,帮助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理解法治思维与法治逻辑,为学生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授课之余,他还热心解答学生问题,为帮助学生学习而撰写的博客和解答的疑难问题累计约百万字。
立场坚定 旗帜鲜明
把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贯穿于法治宣讲
聂立泽积极发挥党员在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及法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2018年,他向我校法学院学生党员作了题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反腐倡廉的新理念新举措》的讲座。此外,他还积极响应法学会的号召,进行法制宣讲活动,如受广州市法学会邀请,作《从<刑法修正案(九)>看中国法治建设》的“双百”专题报告;受东莞市法学会、中山市法学会邀请,对刑法修正案以及“扫黑除恶”中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受清远政法委邀请,作《从典型刑事案例看法治思维与法治逻辑》的“双百”专题报告。
- 聂立泽主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东莞法治论坛”刑法专场报告会 -
聂立泽曾任广东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先后在省司法厅、审计厅、省委统战部以及韶关市委、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等单位进行20多次巡讲。他坚持党性原则,按照“政治性、理论性、趣味性”的方法精心备课和讲授,得到了一致好评。聂立泽还担任众多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积极参与各项研讨、进行疑难案件咨询、专题讲座及调研。工作之余,他接受了人民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的近百次采访,就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热点等疑难问题,解释法学理论,分析犯罪成因,提出防治对策,充分展示了法治的正能量。
在这些社会服务中,聂立泽进一步提升了政治觉悟与理论修养,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他于2016年当选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教研并重 传道授业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融入中国法治
除了日常教学,聂立泽还积极开展各项科研活动,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等。目前为止,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项目20余项,学术成果先后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省部级奖项。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他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巧妙运用到法学领域之中,提出了富有创新性的概念、观点及司法适用规则。提出“浮动客体”的概念,解释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问题;提出“辩证否定”规则,用以解释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之间的关系问题等,既能启发学生开阔思路,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作为一名有着30余年党龄的基层骨干教师,聂立泽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及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与活动中,严以律己、爱岗敬业、踏踏实实,为党的教育事业和建设法治社会默默奉献力量。
编辑:林一倩
初审:孙华欣
审核:何慈欣
审核发布:李明章